114學年度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於3月1日至3月30日(星期一)受理申請 (限大學部申請)

說明:

一、第一學期校內各項獎學金申請自115223(星期一)起至306(星期五)截止,請協助公告及轉知學生申請。

二、申請辦

說明:

一、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。

二、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文件(如申請辦法第五條),於3月1日至3月30日(星期一)下班前送各系辦公室,請各系辦助理協助於4月8日(星期三)下班前轉送至校友處彙整。

三、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申請辦法申請書,如附件;或逕至本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://www.fl.tku.edu.tw/

四、得獎名單將於6月底前公布於「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」網站及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」臉書社團,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。必須本人親自出席領獎(未出席將喪失獲獎資格)。

五、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:SDG4(優質教育)、SDG17(夥伴關係)。

六、承辦人:雷菊仙(分機:8124)

執行長     彭春陽

法詳如附件: 申請辦法公告表

三、獎學金申請書請至學生事務資訊系統https://www.sis.tku.edu.tw/ )登錄申請,列印後連同應繳證件於截止日前送繳生活輔導組(商管大樓B421);請務必於截止日前繳交申請資料,逾期恕不受理。

四、本案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學輔創新人員 蔡培君,分機3052

五、本業務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。

 

學生事務長   武 士 戎